2/09/2006

小詩要走了...

小詩要轉校了,事緣是一次被拐的事件。

那次,小詩放學後,跟她的所謂"契細佬"在一個公園閒逛,有一個陌生客跟他們說要請他們吃東西,於是小詩和"契細佬"就跟這個陌生漢從a地去到b地的一個住宅地方...

詳細的內情我知道的不多,只知道他們各自的父母在那天晚上,由於不見子女回家,立即報警求助,他們倆翌日被警方發現並送到醫院檢查。事發後,我聽見有人跟小詩說:你傻架?你今年十二歲了,還不懂得事情的嚴重性,更不懂得照顧你的"契細佬"!小詩的回應是:當然不是啦,我沒有讓那男人碰我"契細佬"的「小鳥」呀!後來,事件交由社署處理,社署人員認為小詩位於c地的家距學校太遠,小詩放學後發生意外的可能性太高,於是要求她轉去另一所在家附近的學校。可是,找了一個月,現在仍未有學校收留小詩;而小詩媽媽則因為明知小詩要轉校,所以新學年已經開始了,也不想小詩浪費乘車的錢回到我們的學校。

就是這樣,小詩要走了。

在我眼中,小詩是一個非常聰敏但麻煩多多的女孩。她很喜歡跟人吵咀,一鬧起來,滿口就是:這是我的權利,我的私隱,你無權話我,無權甚麼甚麼...但她所反駁的事,就是她常常對別人所做的事。有幾次,我也給她氣得七孔生烟,簡直想一巴掌打過去。當然,我最後沒有這樣做,因為計算起來,要是撩起了小詩那把火,我未必是她的對手。

她有一個凡人皆知的弱點--貪吃。無論你是誰,只要你說過要給她一點吃的,那就不得了,她會窮追不捨的記掛著你說過要請她吃東西的諾言,而且有不到黃河心不死的耐力;或者,常常在你耳邊奏著:請...我...吃...甚麼甚麼啦。這彷彿成了她的口頭禪。

我曾經問過小詩,她早餐的時候吃甚麼。她說有時吃麵包,有時不吃。我問她平日在家會吃甚麼,她說沒有甚麼可吃。

為甚麼?

阿媽不肯買。

為甚麼?

阿媽說沒有錢,不買給我吃。但她會在外面買給自己吃。

你怎麼知道?

阿媽自己講。

最近,我因為一件事,跟小詩吵起來。

那天,我正在跟另一個朋友在走廊上閒談。那時小詩正巧跟袁彬因為吵架而在長廊上你追我打,最後他倆就在我和那朋友之間廝殺起來。初時,我還能保持一時的克制,請他們另找別處一決高下,因為我和朋友正談著正經事。可惜他倆離開不過兩秒,便再把戰場移步到我倆的中央,更不慎把我的朋友撞倒。我一時氣憤難下,跟小詩爭論起來。

你有無搞錯?!撞倒別人,連一句對不起也沒有!

是袁彬的錯呀!是他撞我我才會撞倒她呀!

我方才請你們到別處大開殺戒,因為我們正談著一些私事。你們不但沒有理會,還在我們面前大吵大鬧,你知不知道這樣很沒有禮貌呀!

是袁彬的錯呀,他不撩我,我不會這樣!

此時,袁彬嚇得一臉木呆,不敢作聲。

你一點都不尊重我!我聲嘶力竭地說。

此時,只見小詩嘟起小咀,眼珠忽地向右上角最高處望去,一臉不屑不耐煩。這讓我更氣結,失了儀態地說出以下的一番話:

你老是說別人無權對你做甚麼甚麼,又說別人侵犯你的私隱;你所反對的事,你統統的做著。你老是想著自己的感受,那別人的感受呢,你有理會過嗎?!(此時,小詩口裡吐著有形無聲的話語,面貌保持著方才說過的神態。)我知你現在一定覺得我很煩很討厭,不過,你常常在我面前跟袁彬大吵大鬧,我也很厭煩呀!!

長廊因我的聲嘶力竭而寂靜下來,我也因為激動所致,在一輪轟炸式反擊後,疲軟下來;小詩一時無語。

過了大約十五分鐘,小詩開口說話了:可以借我你的飛行棋來玩嗎?

我從何時跟你和好如初?

已經無事啦!

幾時?

剛剛。

下次可不可以照顧一下我的感受呀?

會呀。

我放長雙眼看。

好呀。

就這樣,那次的紛爭總算暫告一段落。本來,那次的爭拗,我以為是我跟小詩建立我們之間的友誼的一個重要的起步點。正所謂不打不相識,有時候友誼是在爭吵中,讓彼此明白對方的立場和感受的好機會。小詩在我眼中,是一個把自己真實的感受埋藏得直深到落腳趾尾的人,她從來不會在我面前,透露半點關於她家裡所發生的事。但我知道,只要那麼多一點點的時間,我們是有可發展的機會的。可是,才剛剛萌芽,小詩便要走了。我知道,每一天、每一件事對小朋友來說,都是嶄新的經驗,到了新的地方,新的環境的刺激,她就有新的人生旅途要面對,我只希望,在新的環境裡,小詩能學習更多跟別人相處時的必殺技!

也或許,我也不該太悲觀。香港地方小,人人有手機,我還是可以隨時給她一個電話,問問她新近的吵架對手是誰,或約她出來請她吃東西,這個應該很容易可以做到。